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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子歸我,復婚的話歸屬哪一方?

再婚1.64W

和諧的婚姻家庭需要夫妻雙方的共同努力,幸福的家庭更需要夫婦倆的一起經營,但是我國這幾年數據顯示離婚率在不斷的增加,在離婚過程中會出現很多矛盾和爭論,大多是子女的撫養權和財產的分割,在婚姻法中有明確的規定,那離婚房子歸我,復婚的話歸屬哪一方?下面就詳細介紹相關內容。

離婚房子歸我,復婚的話歸屬哪一方?

一、離婚房子歸我,復婚歸屬哪一方?

應該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對方無權分割。當事雙方復婚以後的財產屬於共同財產,雙方在離婚時雖然沒有分割財產。因為離婚,使婚姻關係終止,復婚所組成的婚姻關係並不具有法律的延續性,是兩個行為,它們是各自獨立的兩個婚姻關係。根據新的司法解釋,離婚時所分割的財產,在生效後即屬於個人所有,除非當事人自願,否則在下一個結婚的婚姻關係中依然為個人所有。而復婚實際上就是第二次結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復婚後取得的財產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其次,根據《婚姻法》第18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二、離婚財產分配規定

1、離婚可協議或訴訟離婚。

2、協議離婚由雙方就離婚、孩子撫養、財產與債務處理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後,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記離婚。提供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户口本、離婚協議書

3、無法協議離婚的,應向法院起訴離婚。起訴離婚一般在對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對方户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在對方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提供身份證、結婚證、起訴書,感情破裂證據。

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達到這一標準的,應會判離。如存在婚姻法第32條規定情形的,屬於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法院將根據雙方實際條件按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確定孩子歸屬。但孩子未滿兩週歲時一般優先歸母親撫養,滿十週歲法院還會徵求孩子的意見。一方撫養子女的,另一方有權探視並支付撫養費。撫養費標準,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撫養費。兩個都歸一方撫養的,一般不超過其固定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據孩子實際支出、當地的生活水平及雙方經濟狀況綜合認定。離婚時共有財產、債務一般平分,個人財產、債務歸個人,但對女方和子女有照顧。不存在或雙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條規定情形的,離婚時互不賠償;否則,無過錯方有權要求過錯方賠償。一方有經濟困難的,可在離婚時要求對方給予經濟幫助。

已登記並共同生活的,離婚時一般不用退彩禮,但男方能證明因支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除外。

答案很明確,房子所有是個人財產,復婚後是屬於婚前財產,還是屬於自己,簡單來説兩次婚姻之間不會有任何聯繫,也就不會有任何的財產利益關係,復婚後法律上的所有關係需要重新確立,以保證雙方的權利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