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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智力殘疾人如何立遺囑?

一、根據法律規定智力殘疾人如何立遺囑?

根據法律規定智力殘疾人如何立遺囑?

根據法律規定智力殘疾人不能夠成立遺囑。精神殘疾和智力殘疾這兩類殘疾人立遺囑無效,其他殘疾人所立遺囑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都有效。設立人必須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依我國現行法規定,只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有設立遺囑的行為能力即遺囑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具有遺囑能力。因此,遺囑人須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口頭遺囑需要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二、撤銷遺囑的方式有哪些?

遺囑的變更、撤銷方法有下列幾種:

1、以書面形式明示變更或撤銷原遺囑。

2、以立新遺囑的方式變更或撤銷原遺囑。

遺囑人在訂立新的遺囑中,不論是否明確撤銷、變更原遺囑,只要前後兩個遺囑的內容相牴觸,即意味着前遺囑被推定為變更或撤銷。全部牴觸,全部撤銷,部分牴觸,部分撤銷。但是,如果遺囑人原來所立的遺囑是公證遺囑,在變更或撤銷原遺囑時,仍需經原公證機關辦理。遺囑人的行為與遺囑相牴觸時,其牴觸行為則被視為對原遺囑的部分或全部撤銷。

三、公證遺囑的特徵是什麼?

1、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為,即遺囑是基於遺囑人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發生

2、遺囑預期法律後果的法律行為。

3、遺囑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設立遺囑不能進行代理。代書遺囑,必須由本人在遺囑上簽名,並要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現實生活當中,我們國家在遺囑這個形式方面的話是比較多種多樣的,包括有口頭遺囑,還有代書遺囑和自己書寫的遺囑,但不管是哪一種遺囑,都必須要符合生效的條件。比如説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這也就意味着如果智力方面存在着障礙,到限制民事行為的逆轉是不能夠簽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