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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繼承條件具體是什麼?

一、代位繼承條件具體是什麼?

代位繼承條件具體是什麼?

代位繼承條件包括不存在有效遺囑、被繼承人的子女或者是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

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二、關於代位繼承的特點具體有哪些

1、被代位人須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子女,這是我國代位繼承的前提條件,也是我國代位繼承製度的鮮明特徵。

2、代位繼承人不受輩數的限制,亦即代位人可以是被代位人的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曾外孫子女等,這進一步解釋説明了“晚輩直系血親”的範圍。

3、代位繼承是被代位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中規定的“血親”是既包括自然血親,同時也包括擬製血親,即被繼承人的養子女和已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子女的所生子女;被繼承人親生子女的養子女和已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子女;被繼承人養子女的養子女;與被繼承人已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子女的養子女,均可作為代位繼承人。

4、被代位人未喪失繼承權,代位繼承人所繼承的財產是本應由被代位人所繼承的那部分,如果被代位人喪失了繼承權,那麼相應的代位繼承人也不能繼承財產。

5、代位繼承只適用於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發生代位繼承,遺囑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遺囑不得執行,按照法定繼承來繼承。

6、在代位繼承中,配偶不得互相代位繼承,即丈夫為被代位人時,妻不代夫,妻子為被代位人時,夫不代妻。只能由其晚輩直系血親進行代位繼承。

7、發生代位繼承時,代位人替代被代位人的繼承地位與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共同繼承,代位繼承人與第一順序繼承人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第一順序沒有其他繼承人,那麼代位繼承將作為唯一的繼承人,取得全部遺產。

如果死者在生前並不曾訂立遺囑,且死者在世期間其子女就死亡了,那麼死者子女的子女就享有代位繼承資格。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父親、或者是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標籤:代位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