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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死亡子女可繼承遺產嗎?

離婚死亡子女可繼承遺產嗎?

一、離婚死亡子女可繼承遺產嗎?

離婚死亡子女可繼承遺產,配偶、子女、父母同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子女的繼承權並不因為父母離婚而喪失。因此,我國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遺產繼承權是一種相互的權利。父母死亡時,子女依法繼承父母的遺產;子女先於父母死亡時,父母依法繼承子女的遺產。作為法定繼承順序,只有在第一順序繼承人不存在的情況下,才能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

二、未成年人的繼承權如何保護

由於未成年人不懂實現自己的權益。因此,在繼承關係中,尤其應當保護未成年人的繼承權。

1、在法定繼承中依法對未成年人的繼承份額予以特殊照顧,因為未成年人沒有獨立的生活來源,不具有成年人一樣的勞動能力,為了維持其生活和保障其健康成長,一般在分配遺產的份額時,都要予以適當照顧。根據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司法解釋:同一順序法定繼承人之間分割遺產時,如果繼承人情況基本相同,一般可以平均分配。但對未成年繼承人,應當照顧。適當照顧的標準,應以未成年人的實際需要和當地羣眾的一般生活水平來決定。

2、在遺囑繼承中,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繼承權。被繼承人生前以遺囑方式處分財產的,應對未成年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對於以遺囑剝奪未成年法定繼承人應當繼承的遺產份額的,應當宣告遺囑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保證未成年繼承人相應的遺產繼承份額。

3、以強制力確保成年人的合法繼承權。對於侵犯未成年人繼承權的行為,涉及未成年人繼承權的糾紛案件,受訴法院應當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正確適用法律,依法作出判決,在其他當事人不履行判決內容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依申請依法強制執行,確保未成年人合法繼承權的享有和實現。

4、父母離婚後,未成年子女仍然依法享有對父、母雙方的遺產繼承權,且該繼承權的實現受到法律的保障。

對於沒有遺囑,或者是在遺囑之中沒有規定子女不得繼承其財產的,那麼該子女就可以按照流程繼承遺產,這並不會由於父母離婚而有所改變。對於死亡前,明確已經將名下所有財產捐贈的,此時不僅是子女,其他親屬也不得享有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