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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不明確房子可以遺囑公證嗎?

產權不明確房子可以遺囑公證嗎?

一、產權不明確房子可以遺囑公證嗎?

通常不可以,不知道房屋產權屬於誰,如果明確房屋產權,比如法院判決書,那麼是可以做公證的。

房產公證的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房產公證所需材料

1、申請雙方權益相關人的身份證明相關材料,如身份證、户口簿等;

2、房屋產權證(如未取得房產證,提供購房合同及購房發票);

3、要求公證的協議書或合同;

4、公證人員認為必須的其它材料。

(二)提出公證申請

1、提交上述材料後,申請雙方權益相關人親自到公證處填寫公證申請表,提出公證申請

資料審查;

2、公證人員核對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並就協議或合同的內容詢問當事人若干問題,當事人配合公證員誠實作答,並在公證談話筆錄上簽字確認。(主要就是問對相關條款、內容是否清楚明白,協議的簽訂過程是否存在欺騙、誤導、強迫,並告知當事人協議簽訂後的法律效力及後果);

3、在公證人員在場的情況下,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協議或合同簽字,公證完成。

二、進行房產公證的注意事項

1、房產公證必須本人親自到場,委託他人代辦將不被受理;

2、在準備材料時,協議書或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簽字和日期留空,在公證人員審查和修改後,再行簽字;

3、當個人權益受到損害時,積極使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三、遺囑公證的辦理條件

1、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遺囑人在立遺囑時必須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維意識能力或語言表達能力,能夠清楚表達自己的真實意思。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2、遺囑人的意思表示真實。

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自己真實意願的表達,不存在遺囑人受脅迫、欺騙的情況,遺囑人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沒有法律效力。

3、遺囑的內容和形式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遺囑的內容和形式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不能與之相牴觸。

4、遺囑人處分的財產必須是其個人合法財產。

遺囑人的財產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遺囑人只能處分屬於自己份額的個人財產,處分超出個人份額的遺囑內容部分,該部分內容無效。

5、遺囑人申辦遺囑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不能委託他人辦理。

四、遺囑公證辦理説明

辦遺囑公證由立囑人持證明個人身份的證件到户籍地的公證機關辦理,如行動不便,也可邀請公證員到立囑人住地辦理。生命垂危時立囑,應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的公證人證明,公證機關可在審查其合法性後,予以確認公證.公證員對遺囑有保密義務.進行遺囑公證,可向立囑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處分其財產,對預防和減少糾紛都有積極的作用。

辦理遺囑公證,由遺囑人住所地或遺囑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受理。辦理遺囑公證,申請人應親自向公證處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綜合上面所説的,房子是可以進行做遺囑公證的,但是必須要符合條件,而且確認這個產權是屬於自己的,才能做遺囑公證,對於不明確產權的情況下,一般公證部門是不會頒發證件的,所以,執法人員在進行處理的都是有法律依據,一定要按照流程來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