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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遺產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如何辦理遺產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一、如何辦理遺產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一)到公證機構提出公證申請

1、遺囑人申辦遺囑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

遺囑人親自到公證處有困難的,可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請求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指派公證人員到其住所或者臨時處所辦理。

2、遺囑人應當填寫公證申請表,並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身份證件;

(2)遺囑涉及的不動產、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產權憑證的財產的產權證明;

(3)公證人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1、屬於本公證處管轄。

遺囑公證由遺囑人住所地或者遺囑行為發生地公證處管轄。

2、符合申辦要求的申請,公證處應當受理。

對於不符合規定的申請,公證處應當在三日內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三)審查

1、公證處應重點審查:

(1)當事人的人數、身份、資格和民事行為能力;

(2)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應的權利;

(3)需公證的行為、事實或文書的內容是否真實、合法;

(4)需公證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準確,簽名、印鑑是否齊全;

(5)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充分。

2、着重審查遺囑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實、有無受脅迫或者受欺騙等情況。

四)出具公證書

二、遺產的範圍有哪些?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此外,還包括個人承包的收益。

其實對被繼承人的遺產沒有必要進行公證的,因為這些財產都有相應的產權證明的話,這些產權證明就能證明是被繼承人的個人財產,不需要憑藉公證書證明是遺產。包括被繼承人在立好遺囑的情況下,遺囑也不是必須公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