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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盡贍養義務不應繼承遺產嗎

未盡贍養義務不應繼承遺產嗎

一、未盡贍養義務不應繼承遺產嗎?

未盡贍養義務的子女也可以繼承遺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三條“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失去繼承權的法定情形是: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4)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二、不贍養父母的法律後果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另外子女在任何的情況下,都應當贍養父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三、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嗎?

我國實行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的原則;也就是説,對公民個人遺產的繼承,如果財產所有權人生前立有遺囑,只要該遺囑是合法有效的,必須按遺囑繼承,而不能按法定繼承。

訂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應當符合四個條件:

一是遺囑人必須具有遺囑能力。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的規定,18週歲以上以及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精神健全的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亦即具有遺囑能力。

二是遺囑必須是遺囑人真實意思的表示。也就是要求最終由遺囑表現出來的內容與立遺囑人內心關於財產及相關事務處分的想法相一致。

三是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如果遺囑與現行法律、法規相牴觸(包括法律規定的程序),或者根本不符合法律規定,這樣的遺囑就是無效遺囑。如果遺囑的內容部分有效、部分無效,則應按有效的部分進行財產分割。

四是遺囑必須符合法定形式

未盡贍養義務的子女有虐待父母的情節的話,只要其他人能夠提供相關證據,那麼當事人肯定是沒有資格繼承父母遺產的。有些子女雖然生前沒有贍養父母,但父母仍在遺囑中給當事人保留了遺產份額,那他人也無權推翻父母所立的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