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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糾紛老人贍養義務未盡可以獲得遺產嗎?

繼承糾紛老人贍養義務未盡可以獲得遺產嗎?

一、繼承糾紛老人贍養義務未盡可以獲得遺產嗎?

繼承糾紛老人贍養義務未盡同樣也是可以獲得遺產的;根據《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二、哪些情形會喪失繼承權?

根據《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

(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

(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後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

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行為的,喪失受遺贈權。

三、法定繼承的順序是怎麼樣的?

根據《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綜合上面所説的,贍養是屬於子女應該要盡的義務,如果沒有儘自己的責任的話,那麼對於分割遺產來説是有影響的,作為其他的繼承者是有權利要求當事人不分或者是少分,所以,自己的義務就應該要自己承後果,自己的權益也一定要懂得自己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