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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發現婚內丈夫曾繼承過一筆遺產,妻子是否有權平分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遺囑中明確説明遺產只歸男方的,那麼是沒有權利要求的。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離婚後發現婚內丈夫曾繼承過一筆遺產,妻子是否有權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