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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腦萎縮言語不清如何立遺囑

一、小腦萎縮言語不清如何立遺囑

小腦萎縮言語不清如何立遺囑

如果小腦萎縮的人,神志還清醒,可以立遺囑。遺囑必須在看病當天寫,醫院病情診斷證明應該附上。防止以後他人説:懷疑小腦萎縮的人病情惡化後,寫的遺囑。應該有兩個以上的無利害關係人在遺囑上簽名作證。最好把小腦萎縮的人寫的遺囑去公證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如果在死亡前都沒有立遺囑,那麼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之規定:有繼承權的第一順序人為另一半、兒女和其父母。

遺囑人可以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作出個人處分, 並於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這種處分行為就是遺囑。遺囑人訂立遺囑的方式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公證遺囑等,其中以公證遺囑的證明力最高。

公證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訂立並經公證機關公證的遺囑。辦理公證遺囑須由遺囑人親自到公證機關口述或書寫遺囑。同一繼承有幾個內容相牴觸的遺囑同時存在時,以公證遺囑為準。

二、遺囑的無效情況有哪些

1、遺贈扶養協議導致的遺囑無效

遺贈人生前如果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撫養人就必須按協議履行撫養遺贈人的義務,而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為,沒有附加明確的義務,因此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優於遺囑。

2、遺囑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導致遺囑的無效

3、違背遺囑人真實意願導致的失效比如:以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的遺囑,則該遺囑全部無效。

4、多份遺囑內容衝突導致的遺囑無效情形。後遺囑優先於前遺囑,即在沒有公證遺囑時,以最後所立的遺囑為準。

5、遺囑人生前對自己財產的處分導致的失效

6、對不屬於自己財產的無效處分導致的失效。對不屬於自己財產的無效處分只導致該部分遺囑內容失效,並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7、違反強制性法律規定導致的失效

8、放棄或喪失繼承權導致的失效

9、清償債務導致的失效

10、遺囑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導致的失效

11、形式要件欠缺導致的失效。遺囑如果欠缺必要的形式要件,會導致遺囑無效,所涉遺產依法定繼承規定的原則處理。

遺囑在設定時,設定人員無民事行為能力、繼承人員放棄、違反法律規定的、對遺產當事人構成傷害的,遺囑自動按無效進行處理。遺囑的繼承人員無法繼承財產,應由當事人的合法繼承人員繼承遺產,按照繼承順序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