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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小腦萎縮立的遺囑算嗎?

一、老人小腦萎縮立的遺囑算嗎?

老人小腦萎縮立的遺囑算嗎?

老人小腦萎縮立的遺囑不一定算有效,要看老人訂立遺囑時是否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遺囑的內容和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一份有效的遺囑必須滿足4個條件:

1、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具有遺囑能力,即遺囑人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遺囑必須具有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即遺囑人在訂立遺囑時完全是出於自願,按照自己的真實意圖製作的,而並非是受他人的欺騙或脅迫而訂立;

3、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即遺囑的內容不得與國家的法律法規相悖,處分的僅僅是遺囑人個人的財產。其中,必須注意的是,遺囑人訂立遺囑時,必須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否則,這份遺囑將會被認定是部分無效的;

4、遺囑必須具備法定形式

二、遺囑的方法有哪些?

我國訂立遺囑的方式包括自書遺囑、代書遺囑、打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口頭遺囑和公證遺囑六種。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  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老人離世之前,可以按照規定訂立有效的遺囑,那麼在其死亡之後,按照此遺囑來處分其財產。對於患了小腦萎縮的老人,只要並不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那麼在其自願的情形下,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採取合適的方式訂立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