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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寫遺囑有效麼,怎樣做能夠撤銷遺囑

代寫遺囑有效麼 怎樣做能夠撤銷遺囑

在實踐中,由於自己不會寫遺囑等各種原因,立遺囑人可能會找親朋好友代自己去寫遺囑,而站在社會道德的角度,這是可以理解的。那麼,在法律上,別人代寫的遺囑有法律效力麼?此外,怎樣做能夠撤銷所立遺囑呢?下文將為您做一個較為具體的説明。

一、代寫遺囑有效麼

法律上要求見證人須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須與繼承遺產及遺產繼承人均無利害關係,兩個見證人須全程見證遺囑書立過程。

1、遺囑人口述遺囑內容,由見證人代替遺囑人書寫遺囑。

代書遺囑不是代書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遺囑,而是代書人按照遺囑人的意思表示,如實地記載遺囑人口述的遺囑內容,而不可對遺囑內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

2、代書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其中一人可為代書人。

見證人一般是遺囑人指定的,並經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組織的名義為遺囑見證人。民法典對見證人數量上的要求,主要是為了保障代書遺囑確實是遺囑人真實意願的表露,也為了防止日後就遺囑的效力發生糾紛。

3、代書人、見證人和遺囑人必須在遺囑上簽名,並註明年、月、日。代書人將書寫完畢的遺囑,應交由其他見證人核實,並向遺囑人當場宣讀,經遺囑人認定無誤後,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並註明具體日期。在場見證的人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遺囑上簽名更好,少則也得保證兩人簽名。代書人、見證人和遺囑人必須親筆簽名,不允許他人代簽。

4、遺囑代書人應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

遺囑代書人必須不是繼承人、受遺贈人,也不是與繼承人有利害關係的人。繼承人、受遺贈人因其直接參加繼承,同繼承存在着直接而重大的利害關係,如果讓他們擔任遺囑代書人,難免會弄虛作假,損害其他繼承人的利益,甚至出現篡改遺囑、歪曲遺囑本意、增加或減少遺囑內容等行為,給其他繼承人的利益造成損害。即使作為遺囑代書人的繼承人、受遺贈人本人沒有惡意,也沒有弄虛作假從中漁利,但因為其特殊的身份,必然引起其他人的猜疑,引發不必要的糾紛。因此,繼承人、受遺贈人及與其有利害關係的人不能作遺囑代書人。

二、怎樣做能夠撤銷遺囑

如果説遺囑的變更只是遺囑內容的部分修改,那麼遺囑的撤銷就是通過合法的方式把原來所立的遺囑的全部內容予以取消的行為。

撤銷遺囑只能由遺囑人本人在生前親自進行,撤銷遺囑的方式要注意必須合法,一般來説,遺囑的撤銷既可用聲明原遺囑無效的方式,也可用立新遺囑的方式 撤銷,但採用發表聲明的方式撤銷原遺囑,必須遵照設立原遺囑的程序進行。

遺囑人生前對遺囑所涉及財產的實際處分視為原遺囑被撤銷或部分被撤銷,例如遺囑人立遺囑把財產留給三個子女,但在生前將遺囑所涉及的該項財產變賣了,這種生前處分財產的行為在法律上視為遺囑的撤銷。

《民法典》規定:遺囑人立有數份遺囑的,其內容相互牴觸的,以最後所立的遺囑為準。如果遺囑人最後所立的遺囑內容同原立數份遺囑的內容相沖突, 應視為最後所立的遺囑撤銷原來所立的全部遺囑,但是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公證遺囑。即便公證遺囑不是立遺囑人最後所立的遺囑,公證遺囑也具 有最終的效力,它是立遺囑人在法律上最後意志的反映。

希望對您解決遺囑糾紛能有一定幫助。通過上文的介紹,相信您應該已經知道了,代書遺囑是立遺囑的方式之一,在一般情況下,是有效的。但是,有時候普通的代書人可能不能很好的在遺囑中表現您的意願,不能幫您規避法律風險。因此,當您需要立遺囑時,建議您最好是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用他們的專業特長為您立一份無後患的遺囑。

標籤:遺囑 撤銷 代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