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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進行公證遺囑

怎樣進行公證遺囑
律師解析:公證遺囑的方式:
具有申請資格的人依法向具有公證資格的公證機關提出公證申請。
公證機關依法予以審查
確認符合條件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
且申請人應提交繼承人身份證明、被繼承人死亡證明、財產權屬證、遺囑(法定繼承親屬關係證明)、公證申請書等材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第三十條
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
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第三十六條
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