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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去世房產繼承順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樣的?

一、配偶去世房產繼承順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樣的?

配偶去世房產繼承順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樣的?

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有二分之一屬於其配偶的個人財產,剩餘二分之一按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平均分割,即:配偶,父母,子女。若無有效遺囑,一般情況下,同一順序的各繼承人均等分配遺產。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在繼承遺產時,一般情況下,應當按繼承人的人數均等分配遺產數額。所謂“均等分配遺產”是指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所取得的被繼承人遺產數額比例相同,沒有明顯差別。

同一順序的遺產繼承人的繼承份額一般應當均等,但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不均等分配。以下情況可以多分的遺產:

1、對生活有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再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繼承順序的明確為遺產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時還應注意的是,在遺產的分割中,應堅持男女平等,養老育幼、照顧病殘,以及互諒互讓、團結和睦的原則。

二、哪些財產可以作為遺產繼承?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三、喪失繼承權的情況有哪些?

繼承權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4、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綜上所述,夫妻一方去世,如果有房產,先區分房產性質再分割繼承,對共同房產,由配偶分到一半,餘下的是遺產,法定繼承人之間均等分割。當然房產是死者個人財產的,應當全部算遺產。這樣,配偶、父母及子女都可以參與到房產分割中,原則上均分,適當照顧困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