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遺產繼承

丈夫去世財產繼承分配比例是怎樣的?

一、丈夫去世財產繼承分配比例是怎樣的?

丈夫去世財產繼承分配比例是怎樣的?

丈夫去世財產繼承分配比例是第一順位的繼承人在同等的份額情況之下繼承財產。有遺囑的按有效遺囑執行,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男方死亡,共同財產先分一半給配偶,剩下部分為遺產。遺產繼承第一順序為配偶、父母、子女,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按第二順序繼承,即兄弟姐妹。繼承人可協商分配比例,不能協商的,一般平分,但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或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能多分。

二、繼承方式包括哪些?

繼承人之間無爭議的,聯繫公證處做繼承公證後過户;有爭議或無法提供繼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訴,根據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書辦理過户。

根據法律規定,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女婿可作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被收養人對父母盡了贍養義務,同時又對生父母贍養較多的,除可依規定繼承養父母的遺產外,還可以規定分得生父母的適當的遺產。繼子女繼承繼父母遺產的,仍可作為生父母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同樣,繼父母繼承了繼子女遺產的,仍可作為親生子女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收養他人為養孫子女的,互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在繼承糾紛中,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遺囑的話,遺產的分割應按遺囑的內容執行;在法定繼承中,按照法律規定的繼承順序和份額來分配,同一順序的遺產繼承人的繼承份額一般應當均等,但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不均等分配。以下情況可以多分的遺產:

1、對生活有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再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我們國家在確定繼承的時候,是應當嚴格的按照相關的法律規範來進行確定的,通常情況下,同等順序的繼承人,他們所繼承到的部分都是均等的,除非説存在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是其他特殊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