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遺產繼承

遺產繼承分配比例是什麼,法定繼承順序是怎樣的?

遺產繼承分配比例是什麼,法定繼承順序是怎樣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看到有的家庭成員因為繼承遺產引發糾紛,甚至對簿公堂。其實這是不應該的,畢竟都是一家人。按照繼承法的規定,遺產的繼承是有順序的,作為繼承人,應該互相協商遺產分配辦法。那麼遺產繼承法分配比例是什麼?下面本站小編就給大傢俱體介紹下。

一、遺產繼承分配比例是什麼?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

按《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配偶的遺產,有遺囑的遵循遺囑,沒有遺囑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繼承。死者與繼子女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有繼承權。子女和父母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對於被繼承人的財產,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相同比例繼承,也就是按照人頭平均分配。

二、法定繼承順序是怎樣的?

法定繼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規定的繼承人範圍、繼承順序和遺產分配原則等進行財產繼承的一種繼承製度。法定繼承是一個強制性規範,除被繼承人生前依法以遺囑的方式改變外,其他任何人均無法改變。

根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

(二)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或者受遺贈人喪失受遺贈權;

(三)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於遺囑人死亡或者終止;

(四)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

(五)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法定繼承人的範圍,依《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綜上所述,我國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對遺產繼承做出了明文規定,其中遺產繼承法分配比例應該是第一繼承人平均分配,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則應該由第二順序繼承人分割。像子女、父母和配偶等,都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遺產繼承又可以細分為法定繼承、遺囑繼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