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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公證可以事後公證嗎?

一、遺囑公證可以事後公證嗎?

遺囑公證可以事後公證嗎?

1、遺囑公證可以事後公證,但是是對於當時所訂立的遺囑的內容來進行公證。具體的方式時,遺囑人親自到公證處有困難的,可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請求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指派公證人員到其住所或者臨時處所辦理;

2、遺囑中一般不得包括與處分財產及處理死亡後事宜無關的其他內容;

3、遺囑人未提供遺囑或者遺囑草稿的,公證人員可以根據遺囑人的意思表示代為起草遺囑,公證人員代擬的遺囑,應當交遺囑人核對,並由其簽名。

二、遺囑公證申請人應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1、申請人為境內的,應提供居民身份證、户口簿;境外的,應提供護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證件;

2、立遺囑涉及的財產憑證(如:房地產權證、存款證明、股權證明等);

3、立遺囑人的親屬關係證明及相關的婚姻狀況證明;

4、立遺囑人若已寫好遺囑(草本)的,也可提供。遺囑中指定遺囑執行人的,應提交執行人的身份證明。

三、遺囑寫了必須去公證嗎?

1、遺囑有各種合法形式,包括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公證遺囑,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就可以有效,不是必須公證。

2、遺囑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內容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是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分,未經公證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不公證的遺囑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遺囑形式都是有效的,但公正是效力最高也是最可靠的方式,能夠避免對於遺囑真實性所產生的糾紛,推薦採取公正遺囑的方式。

現實生活當中,關於遺囑進行公證是非常有必要的,畢竟很多的家庭可能容易因此而產生一定的矛盾。為了減少糾紛的產生,所以對於遺囑進行準確的公證,包括有處分的遺產,還有處理相關死後的事項等。

標籤:遺囑 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