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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公證過的遺囑可以反覆公證嗎?

一、已經公證過的遺囑可以反覆公證嗎?

已經公證過的遺囑可以反覆公證嗎?

已經公證過的遺囑可以反覆公證,如果已經公證過的遺產因為特殊原因想要再次公證的,遺產可以多次公證的。很簡單的再去做一個公證手續就好了。

法律依據:《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  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遺囑後,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二、遺產繼承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申請人需要提供的證明文件如下:

1、所有繼承人的身份證、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證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繼承人需全部到公證處申請辦理;如不能親自至公證處辦理的,需要在當地辦理委託公證,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繼承權公證;如不能親自至公證處辦理並且放棄繼承權的,需要在當地辦理放棄繼承權的聲明書公證;

2、死者的死亡證明和註銷户口證明(缺一不可);(死亡證明可以是複印件,如果沒有複印件,需先至公證處領取一張介紹信,至所在區衞生防疫站開具死亡證明,也可以由死亡時的醫院開具;户口本上如果沒有死者的户籍註銷記錄,需提供户籍地警署户籍註銷證明,有則不用開具註銷證明)。

3、 所有繼承人與死者間的親屬關係證明 (如單位證明、結婚證、獨生子女證),所有繼承人需要親自到場,如果有人放棄繼承的,需要簽署放棄繼承權的聲明。

4、 繼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婚姻證明和親屬關係證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申請人應先至公證處領取專用表格,交由死者原單位人事或人事檔案部門開具。

5、 死者的婚姻證明。

主要包括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離婚判決書及生效證明、離婚調解書)、户口本上婚姻狀況記載;結婚年代久遠或結婚證遺失的,可以不提供結婚證;死者死亡時如果是未婚、喪偶、或離婚的,需提供由户籍地民政局開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6、 死者的財產憑證,如房地產權證、銀行存款證明、股票對帳單等。

注意不要遺漏,否則需要重新辦理;遺產税尚無法律規定,繼承權公證辦理完畢後,至交易中心辦理過户登記時,會另收取一定的手續費等,請向該房地交易中心諮詢。

7、 死者生前有遺囑的,應提供遺囑原件。

遺囑在進行過公證以後,若非情況非常特殊的一般情況下不允許撤銷和變更。事實上,只要公證機構嚴格的按照國家規定的操作流程予以公證,公證書就是生效的。之前選擇公證的方式,之後若是想要變更繼承遺囑的主體或者變更遺囑劃分的份額的,此時也可以選擇公證變更。

標籤:公證 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