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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公證過的遺囑公證處可以更改嗎?

一、已經公證過的遺囑公證處可以更改嗎?

已經公證過的遺囑公證處可以更改嗎?

已經公證過的遺囑公證處可以更改,遺囑公證是公證機關根據遺囑人的申請,依法證明其立遺囑的行為真實、合法的行為。基於維護公證的公信力的考慮,法律規定經過公證的遺囑不能用其他遺囑加以撤銷、變更。如果要變更、撤銷經過公證的遺囑,必須再經過公證處的公證方可。

法律依據;《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規定:“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規定:“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二、遺囑公證的辦理條件如下:

1、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遺囑人在立遺囑時必須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維意識能力或語言表達能力,能夠清楚表達自己的真實意思。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2、遺囑人的意思表示真實。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自己真實意願的表達,不存在遺囑人受脅迫、欺騙的情況,遺囑人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沒有法律效力。

3、遺囑的內容和形式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4、遺囑人處分的財產必須是其個人合法財產。遺囑人的財產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遺囑人只能處分屬於自己份額的個人財產,處分超出個人份額的遺囑內容部分,該部分內容無效。

5、遺囑人申辦遺囑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不能委託他人辦理。

三、在公證處申辦公證的流程是什麼?

1.提出公證申請

辦理公證時,首先要向當地公證處提出申請。公證處一般在各個縣或區都有設立,所以我們直接於所在地找到公證處申辦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兩人以上申辦同一公證,那麼需要同去。

2.公證處受理

在接到公證申請後,公證處會根據情況,在確認當事人申辦的公證事項真實、合法後,會受理當事人的公證申請。

3.填寫公證申請表

公證處受理後,會要求我們填寫一份公證申請表,表中應寫明我們的個人信息、申請公證事項、公證書的用途、申請公證的文書名稱、申請日期等。

4.提交公證材料和繳納公證費

填寫好申請表後,即可提交申請材料,材料一般包括當事人的身份證件和申辦公證的文書等;公證員確認材料無誤後,繳納相應公證費用即可。

5.領取公證書

以上流程完成後,即可安心等待領取公證書了,一般4-6個工作日,公證書即可辦好,屆時直接去領取就好。

任何人若是想要以公證的方式訂立、修改遺囑,需要到公證處提出辦理請求,也即對於遺囑的訂立與修改,到公證處辦理公證只是一個選擇,財產所有者也可以直接採取自書、代書等方式訂立遺囑。只要是完全民事主體,自願訂立的遺囑,一般都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