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個繼承人如果放棄繼承由誰進行繼承?
一、只有一個繼承人如果放棄繼承由誰進行繼承?
如果第一繼承人都放棄繼承了由第二繼承人繼承在沒有遺囑繼承的前提下,所有的第一順序繼承人都放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二、第二順位繼承人有哪些
第二順序繼承人是指法定繼承遺產的繼承順序,排在第二順序的人,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針對第一順序繼承人而言。
1、兄弟姐妹。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養子女與生子女之間、養子女與養子女之間,亦屬“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繼兄弟姐妹之間相互繼承了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親兄弟姐妹的遺產)。被收養人與其親兄弟姐妹之間因收養關係成立而不視為兄弟姐妹,不能互為第二順序繼承人;
2、祖父母、外祖父母。
被繼承人死亡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可作為第二順序的繼承人蔘與繼承。需要注意的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時:
(1)孫子女、外孫子女不屬於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由其父母作為第一順序的繼承人蔘與繼承;
(2)其父母先於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的,孫子女、外孫子女也不是“第二順序繼承人”,而是以“代位繼承人”的身份參與繼承,其在法律上的地位相當於第一順序繼承人。
3、依法履行了《民法典》第二十八、二十九條義務的形成第二順序繼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條:“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第一千零七十五條:“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對於遺產來説的話,最開始是由繼承人來進行繼承,如果遺囑上的繼承人選擇不進行繼承遺囑的話,需要出示一份拒絕繼承遺囑的聲明,並且要有自己的簽字,這樣才會產生法律效力。如果是簽署的拒絕繼承遺囑的聲明的話,那麼繼承人就不能再進行繼承遺產。
-
第二順位能否代位繼承?
律師解析:第二順位可以依法代位繼承。可以代位繼承的情形有:1、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2、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
-
私生子有繼承權嗎?
律師解析:私生子可以擁有繼承權,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樣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我國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
-
立遺囑人不寫日期有效嗎?
律師解析:自書遺囑未註明日期,可能會影響到遺囑效力,需要結合具體的情況進行討論。一、日期可以直觀反映該遺囑訂立的時間是在什麼時候,但是若存在多份遺囑的情況下,倘如其中一份遺囑沒有日期,無法確定該遺囑是否是作為最後一份遺囑,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
-
壓歲錢可否屬於孩子的個人財產
律師解答:屬於。律師解析:屬於孩子的個人財產。孩子的壓歲錢是別人給的,這應當屬於孩子獲得的贈與,獲贈的財產當然應該屬於孩子所有,不能視為家長的財產。贈與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或者財產權利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行為。一般來講,贈與合同是一種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