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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財產後如何執行的?

保全財產後如何執行的?

一、保全財產後如何執行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的順序是按照債權的時間先後順序進行執行的。保全財產進入執行程序後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二、法院受理財產保全案件要審查什麼

1、須當事人提出申請。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當然,特殊情況下,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2、申請人須提供擔保。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3、財產保全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或者避免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

4、保全財產的範圍,僅限於請求的範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財產保全限於請求的範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保全財產之後是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的,申請財產保全需要由當事人提出申請,提供擔保人,法院才能受理。保全財產的範圍是當事人申請的範圍或者與案件相關的財物,財產保全是一種強制措施,主要目的是保護當事人的合法財產不受非法侵害。

標籤:執行 保全 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