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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可不可以不寫具體遺產

一、遺囑可不可以不寫具體遺產?

遺囑可不可以不寫具體遺產

立遺囑最好把遺產的分配具體寫清楚。遺囑的內容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內容要完善,措詞要簡練準確,書寫要清晰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若干的意見》第四十一條規定: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後來有了行為能力, 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後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患有聾、啞、盲等生理缺陷而無精神病的成年人,他們是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因此他們也可以立遺囑。

(二)遺囑人所立的遺囑必須是其真實意思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二條第二、三、四款規定:“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三)遺囑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的。

(四)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

二、遺產繼承糾紛應該怎麼提起民事訴訟?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法律上並沒有規定遺囑中的遺產不夠具體的話,這份遺囑就絕對是無效的,但是,這也得根據遺囑的實際情況分析,如果總是遺囑中對個人遺產的分配方案都是含糊不清的,也不排除法院可能會判定遺囑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