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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工費鑑定休息期規定怎樣?

誤工費鑑定休息期規定怎樣?

一、誤工費鑑定休息期規定是怎麼樣的?

實際休息天數為標準了,誤工日期的認定。根據最高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43條“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並參照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或法醫鑑定等認定”的規定,誤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數和出院後治療醫院出具證明的休養天數兩部分組成,從醫療事故發生的當日開始計算,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均不扣減。治療終結後無正當理由拒不出院或無相關證明擅自休養的,不予計算誤工費。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殘疾的,自專家鑑定組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後不再計算誤工費,即殘疾者定殘之後不再賠償誤工費。

不包括住院期間的,休息期是指出院後需要休養的日期,但是這個要醫院的醫生開出診斷證明的,法院在判案時,這個日期是要看醫院診斷證明的,過了證明上的日期,你休息的日期,法院是不算誤工費的。如果你想繼續休息,所以你要定期去複查,然後讓醫生再給你開繼續休息的診斷證明。如果病情不嚴重,醫生一般不會給開時間長了,你要跟醫生好好説説。

誤工費計算天數依據醫院的診斷證明或者司法鑑定機構的鑑定報告。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之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不包括住院期間的,休息期是指出院後需要休養的日期,但是這個要醫院的醫生開出診斷證明的,法院在判案時,這個日期是要看醫院診斷證明的,過了證明上的日期,你休息的日期,法院是不算誤工費的。如果你想繼續休息,所以你要定期去複查,然後讓醫生再給你開繼續休息的診斷證明。如果病情不嚴重,醫生一般不會給開時間長了

誤工費是因為一些因為導致的工作耽誤,從而造成損失的,誤工費一般都是有過錯方來承擔的,並且是根據人們工傷的時間來認定的,實際的損傷導致的工作耽誤,如果受害人出院之後,需要休息的,這個休息期也是誤工費的計算範圍。

標籤:誤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