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間的財產是屬於共同財產嗎
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並非都當然的歸雙方共同所有,法律若規定歸一方所有的財產,或者雙方事先有約定歸各自所有的財產,就不屬於共同財產。
不屬於共同財產的情形:一方同居之前的個人財產,以及因該個人財產所生的孳息(房租、股息、紅利等),一般仍作為該方的個人財產對待;雙方以夫妻名義同居後,因人身關係取得的財產歸該當事人所有;雙方以夫妻名義同居後,繼受取得的財產歸繼受取得人所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
事實婚姻處理的原則?
律師解析:事實婚姻處理要遵循以下原則:非法同居若調查屬實一律判決解除、同居期間產生的子女和財產問題糾紛人民法院不得拒絕受理、上訴僅請求確認解除同居關係的法院不受理、同居期間雙方獲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照共同財產處理。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
-
分手費會得到法律支持嗎
不能。法律上沒有所謂的分手費和精神損失費,沒有法律依據,就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持。索要分手費是違反道德和社會公序良俗的,法律只保護合法的債權債務關係。所以,從法律層面上講,如果不是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或者合法的贈與關係、債務債權關係等,在分手後索要分手費是...
-
對分手費有異議怎麼解決
索要分手費是違反道德和社會公序良俗的,法律只保護合法的債權債務關係。所以,從法律層面上講,如果不是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或者合法的贈與關係、債務債權關係等,在分手後索要分手費是不合法的,尤其是與與有配偶者同居,破壞他人家庭,而後索要分手費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
-
協議離婚後同居是否受法律保護?
律師解析:同居是指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依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因此如果不是以夫妻名義同居,首先,借用合同。實踐中,婚姻關係結束,但是一方很有可能沒有房屋居住,此時一般都會暫時的借住,那麼借住屬於借用合同,是無償合同受法律的保護。其次,居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