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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的罪刑屬於重婚罪

同居1.45W

什麼樣的罪刑屬於重婚罪

一、什麼樣的罪刑屬於重婚罪

對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按重婚罪論處;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公然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構成重婚;如果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對外不以夫妻名義相稱,但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結合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從雙方共同生活的時間長短、穩定程度等綜合考慮,有時也會依法認定其構成重婚。

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包括兩種形式:

1、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這為法律上的重婚。

2、雖未經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這為事實上的重婚。現實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實上的重婚為重婚的主要表現形式。

重婚罪刑事責任——犯本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基於重婚嚴重侵犯了無過錯方的人身權利,妨害與破壞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因而許多國家的刑法都確定重婚是一種應受刑罰處罰的犯罪行為。中國現行刑法明確規定重婚為一種應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權利罪,中國《婚姻法》與現行刑法相適應,在第45條中明確規定:“對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法律要對重婚者的刑事懲罰到位也決非易事,這突出表現在對事實上的重婚的刑事懲罰難以落到實處,對納妾性質的重婚者的懲罰顯得蒼白無力。據有關方面統計,1999年廣州市兩級法院受理判決的重婚案只有10宗左右,這與目前社會中出現的大量變相重婚的嚴重情況極不相稱,致使大部分事實上的重婚不受刑法追究。

二、哪些行為不構成重婚罪

並非所有的重婚行為都應該定罪處罰,根據司法實踐經驗,以下行為通常不宜以重婚罪定罪處罰:

1、配偶的婦女被拐賣後重婚的;

2、自然災害生活難以維持,被迫外流,為謀生而與他人重婚的;

3、反抗包辦買賣婚姻而外逃,在包辦的婚姻關係解除前,又與他人重婚的;

4、受到嚴重虐待被迫逃往外地而重婚的;

5、配偶長期外出,生死下落不明,家庭生活發生嚴重困難而重婚的。

依據有關規定,重婚與通姦的區別在於通姦雙方一般沒有共同的經濟生活,不以夫妻相稱,而且是祕密進行。依據有關規定,重婚與姘居的區別在於姘居的雙方不以夫妻名義同居。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發佈施行以後,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

綜上所述,婚外情如果沒有雙方以夫妻名義公開同居的則不算重婚,就算是在婚外生子也並不構成重婚罪,應當滿足法律意義上的重婚條件才會構成犯罪,並且會對當事人判處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標籤:重婚罪 罪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