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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辦離婚需要帶什麼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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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辦離婚需要帶什麼證件

在生活中,我們常説的離婚是指協議離婚,即夫妻雙方對離婚事宜達成一致協議並且自願離婚的離婚形式,協議離婚的程序比較簡易,所需材料是一些證明身份的證件,下面是本站網的小編為您解答的“離婚需要帶什麼證件”的問題。

一、離婚需要的材料

依據《婚姻登記條例》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本人的結婚證;

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二、離婚的條件

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半身免冠照片;

當事人持有規定的身份證件。

三、離婚的程序

婚姻登記員受理離婚登記申請,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查驗規定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四、頒發離婚證

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係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係、應盡的義務;

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籤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為填寫、代按指紋;

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註銷後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佈: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係。

由此可見,常見的離婚手續即協議離婚手續還是比較簡單的,只要夫妻雙方對離婚事宜協商一致就可以順利辦理離婚手續,要帶的證件就是以上小編為您介紹的信息。如果您還需要了解更多與之相關的信息,可以到本站網找在線律師進行諮詢!

標籤:離婚 夫妻 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