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子剛籤合同如何更改名字?
現實生活中,很多出其不意的情形會發生,比如剛剛簽完購房合同,由於發生不可調和的矛盾,婚姻關係不能繼續,雙方決定離婚。離婚就會涉及財產分割的問題。那麼,離婚房子剛籤合同怎改變名字呢?更名具體流程是什麼?
一、簽了購房合同離婚後怎麼辦?
離婚後購房合同可以申請更名,具體申請更名流程如下:
1、如果簽訂了正式購房合同,但還未經交易中心登記備案,合同更名也僅限於解除原合同再重新簽訂合同。
2、如果購房者簽訂的正式合同已由交易中心登記備案,那麼更改合同的買受人,須將已登記備案的合同撤銷,在更改了買受人後再進行登記。
(1)購房者擬寫合同備案註銷、更名申請書,詳細説明合同備案註銷或更名的理由;
(2)購房者向開發企業提交合同備案註銷、更名申請,由開發企業簽寫意見並蓋章同意;
(3)購房者本人持合同備案註銷或更名申請書、身份證或户口簿、《商品房買賣合同》以及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向項目所轄區域的市、區房產管理部門申請。受理申請的房產管理部門審查確定情況屬實,符合合同備案註銷、更名條件的,出具初審意見,報市房地產登記發證中心審批後,辦理商品房合同備案註銷、更名手續;
(4)商品房合同備案註銷、更名的有關證明材料及合同原件由市房地產登記發證中心辦理時予以加蓋“作廢”及“更名修改”專用章,並將有關證明材料存檔備案。
二、離婚後房產證如何更名?
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幾種:
(1)關於房產分割的離婚協議書(協議離婚時);
(2)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交經公證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協議離婚時);
(3)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及複印件(訴訟離婚時);
(4)判決書中明確房產歸屬的可由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房產證(訴訟離婚時);
(5)離婚證及複印件;
(6)房產證;
(7)身份證明及複印件。
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的手續有以下幾步:
(1)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的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核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税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50元登記費;
(5)取證。
如果購買房產只是簽署了合同,並沒有到交易中心進行備案,這種情況下,只需要重新簽訂購房合同。如果已經在交易中心進行備案,則需要將備案的合同撤銷,在進行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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