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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異地同居取證怎麼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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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異地同居取證怎麼操作

婚外情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的行為。婚外情行為是對另一方的被叛,很多時候會直接導致夫妻離婚。而在離婚的時候另一方可能需要收集對方婚外情的證據,那麼婚外情異地同居取證是怎樣操作的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第一、 廣泛收集間接證據形成證據鏈

本站律師認為,婚外情案件中,取證是一個讓很多當事人為難的問題。一般情況下,要取得“捉姦在牀”的證據幾乎不可能。所以,就要儘可能多地蒐集間接證據,如查看電話通話記錄、短信內容、往來書信等,最好能拍攝取得影像資料。如果配偶與情人在外面購房或租房同居,當事人可以注意蒐集房產公司買房合同或租房地物業公司有關兩人租房、交物業費、水電費等有關證據。還有,如住宿賓館的票據、視聽資料、證言、公安機關的證明等。能形成一個嚴密的證據鎖鏈,對打贏官司至關重要。

第二、自己取證被法院採信可能大

本站律師認為,婚外情取證過程中,當事者在自家牀上拍到配偶與第三者有不正當關係的照片,被法院採信的可能性較大。在自己家裏捉到配偶與第三者親密,談不到私闖他人住宅,構不成刑事責任。

但是,當事人不能將自家“捉姦”的照片在公眾中傳播,也不要對第三者進行人身侮辱,否則,對侵犯第三者的名譽權是能夠成立的。

第三、異地“捉姦”可求助“110”

當事人不能為了掌握配偶與第三者同居的證據,而擅自闖入他人住宅進行取證。因為這樣取證的方式不合法,可能會引發私闖民宅侵權問題。遇到這類情況,當事人如能確定老公與第三者同居,最好的辦法就是撥打“110”報警,由執行公務的公安人員進入住宅,然後進行詢問筆錄,從而證實配偶與第三者的同居事實,這樣的證據法庭一般會採納。

第四、公共場所取證可被法院採納

本站律師表示,當事人在公園、電影院等公共場所取證,一般不會侵犯他人隱私,被法院採納的可能性也較大。但是,在公共場所擁抱、牽手、親吻的多,過於親密接觸的少。這些親暱行為的照片很難説明配偶與第三者有重婚或是長期穩定同居的行為,只能從一個側面證實他們有不正當的異性關係,證明配偶的過錯存在。

第五、無過錯方取證要量力而行

本站律師鄭重提示,在處理離婚案件過程中,很多無過錯方苦於掌握不了對方越軌的確鑿證據,但又不甘心,因此耗盡心機去取得證據,甚至請“偵探公司”去調查,而忽視了對於共同財產的調查取證及保全工作。因此,當事人取證一定要量力而行,否則會得不償失。

如果離婚夫妻需要收集對方婚外情的證據,那麼可以考慮從上述五方面入手進行收集,這樣才能在離婚訴訟中為自己爭取更多的利益。當然要是你不清楚婚外情異地同居取證是如何操作的話,可以委託我們本站的專業律師來幫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