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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報警會有案底嗎可以申訴離婚嗎

離婚3.11W

一、家暴報警會有案底嗎可以申訴離婚

家暴報警會有案底嗎可以申訴離婚嗎

家暴報警不會有案底的,沒有經過法院審判判決有罪就不會有案底的,是可以申訴離婚的。

1、備案只是公安機關在調查案件、行使管理職權時的一種記錄、一種調查方式,又不是違法犯罪,當然不會有什麼所謂的“案底”。

2、案底,廣義的説是不良記錄,包括違法和犯罪記錄。狹義的案底,僅是指犯罪記錄。對於行政處罰的不良記錄,一般不會影響當事人的生活。

遭遇家庭暴力,報警一般警察會怎麼處理

1、一般情況下先是調解,瞭解一下情況,批評教育。

2、如果是多次家暴,就有可能把人帶走,寫個保證,加強教育。

3、如果屢教不改,且家暴危害較大,比如構成傷殘,受害人起訴,就要追究行兇人的刑事責任了。

二、家庭暴力的證據如何收集?

1、在丈夫實施家庭暴力時,應及時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聯組織、庇護所及所在單位、組織進行制止、勸阻、調解,相應機構製作的書面材料可以作為證據提交。

2、公安就出警記錄、詢問筆錄。部分證據是認定當事人一方實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證據。出警記錄能夠證明報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時間、處理結果等內容。詢問筆錄反映的內容較出警記錄更為全面,一般情況下能記錄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家庭暴力的起因、程度以及處理結果等等。對於公安就關的出警記錄在代理律師去調取的情況下,公安機關能夠提供,但對於詢問筆錄,公安機關(派出所)往往以涉及當事人隱私或者作為公安機關的內部材料不對外出具為由拒絕提供,律師可以申請法院的調查令進行調查或者直接申請法院進行調取、收集。

3、證人證言。家庭暴力的發生,除雙方當事人外,其子女和鄰居出具的證言也是認定一方實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證據。需要注意的是,在離婚訴訟中,證人出庭需要當事人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申請。證人證言一定要客觀反映當時的實際情況,而且需要證人親自到庭接受法官的詢問和對方的質證。在丈夫實施家庭暴力時,應及時請鄰居、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所在單位進行勸阻、調解,

4、視聽資料。視聽資料屬於間接證據的一種,其不能單獨或者直接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除了需要法院審查核實外,還需要同其他的證據相互印證,才能組成一個證據鏈被認可,與直接證據相比證明效力較低,為了達到同一證明目的,需要有其他證據進行佐證。該部分證據主要指雙方的聊天記錄、對方承認家庭暴力的錄音、傷害情況的錄像等等。

5、書面證據。加害人在訴訟前出於愧疚、維持婚姻關係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過書》、《保證書》等可以作為書面證據直接向法院提交。受害一方經過心理諮詢或者治療的,該機構出具的診斷建議或診斷結果也可以作為認定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的證據。鑑定機構關出具的傷殘鑑定結論可以與公安機關的報警記錄相互印證,以證明其實施傷害的程度。醫院的病歷與照片也能證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綜上所述,這個家暴報警的話是不會留下案底的,申訴離婚的話通常情況下3到4個月左右就會判下來。最重要的就是在起訴離婚的過程當中,各位女同胞一定要注意收集一下家庭暴力的證據,只要有足夠的證據提交到法院以後,面對家暴起訴離婚,法院通常會支持,面對家暴迫害的婦女要能夠及時拿起法律武器來進行維權,如果不積極維權將會給自己帶來更大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