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家庭暴力

如果被家暴可以報警立案嗎

一、如果被家暴可以報警立案嗎

如果被家暴可以報警立案嗎

可以立案,案情較輕,不涉及刑事犯罪的,一般會行政處罰,但若是案情嚴重,且構成犯罪,將立案處理。家庭暴力直接作用於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家庭暴力發生於有血緣、婚姻、收養關係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員間,如丈夫對妻子、父母對子女、成年子女對父母等,婦女和兒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殘疾人也會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公安機關的處理流程為:一般在家暴報警後公安機關會及時出警,也到現場做傷情鑑定以及責任認定。一般都是以調解為主,如果調解不成功的話,會按照法律程序對打人者進行行政拘留或者罰款,如果雙方都動手,就對雙方進行處罰。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

二、家庭暴力如何認定

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的傷害後果的行為。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於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暴力行為的表現形式依照上述司法解釋有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及其他手段。前者即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等實際上是屬於身體暴力的範疇;後者即其他手段可包括語言暴力和性暴力。

三、家庭暴力案中派出所報案立案流程

當羣眾遭遇不法侵害時,或者發現犯罪線索時,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報案時,帶上身份證、及相關線索材料。

對於羣眾上門報案的,在一般情況下,民警或讓寫報案材料,或給做詢問筆錄,派出所同志會進行接報案登記,接受證據材料。接受報警資料後,依據法律規定,公安機關應當出具報案回執。報警時,報案人應如實提供相關情況,供民警對案件進行正確判斷,至於案件的性質和立案、偵查等方面均由派出所來確定。

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對於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在三日內送達控告人。控告人對不立案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複議。

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材料,應當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都應該接受。《刑事訴訟法》還規定報案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形式提出。

如果遇到家暴且自身無法處理的,一定要報警處理,維護自身的安全,虐待家庭成員的,情節惡劣的情況下,將會處以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或者是管制,具體根據案情的實際情況進行判斷。

標籤:立案 家暴 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