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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家暴報警過起訴離婚有用嗎?

離婚2.85W

一、男方家暴報警過起訴離婚有用嗎?

男方家暴報警過起訴離婚有用嗎?

家庭暴力報警是有用的。家庭暴力對受害人來説可謂是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可以報警處理這類問題,從而減輕自己受到傷害的程度。受害人應該根據受傷的情況,由公安機關或者是居委會、所在的單位出具相關的證明,到鑑定部門做傷情鑑定報告,需要進行醫治的,應該到醫治機構就診並且保存好單據。

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不會判決離婚,但是涉及男方家庭暴力的情況,女方在第一次起訴離婚可能會直接判決離婚。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公安機關對家暴實施者怎麼處理?

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鑑定傷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面臨人身安全威脅或者處於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並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時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

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告誡書應當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實陳述、禁止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等內容。

綜上所述,女方長期遭受男方家庭暴力,應當及時報警,由派出所處理,公安機關可以對男方教育或者作出處罰,如家暴構成故意傷害,還會追究男方刑事責任。女方提出離婚對方不同意,可以走訴訟離婚方式,家暴是法定過錯,法院會判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