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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規定離婚冷靜期適用什麼情況

離婚1.55W
民法典規定離婚冷靜期適用什麼情況
律師解析:離婚冷靜期適用的條件是雙方協議離婚的情形,如果是訴訟離婚的,起訴一方可以直接持起訴狀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則不適用離婚冷靜期。
法律規定設置離婚冷靜期的目的在於通過離婚冷靜期讓夫妻雙方謹慎對待婚姻,給自願離婚的當事人設置適當的時間“門檻”,促進當事人冷靜和理智思考、妥善抉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