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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結婚手續

法律1.93W
涉外 結婚手續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於不幸的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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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結婚手續辦理程序



    (一)申請。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共同到所在省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申請補辦結婚登記或復婚登記的,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


    3、結婚登記雙方當事人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4、結婚登記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5、結婚登記雙方當事人向婚姻登記員宣讀本人的聲明書。


    6、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二)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接受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後,應進行認真審查。審查內容主要有三點:


    (1)雙方當事人是否自願;


    (2)當事人雙方是否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3)雙方都是外國人的,當事人還需提供本國法律在國外辦理結婚登記有效的條文,以保證我國婚姻登記的有效性。


    (三)登記。


    經登記機關審查合格,准予登記,並應在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申請人應向婚姻管理登記機關交納婚姻證書工本費和登記手續費。所需翻譯費用由本人自付。

其實不管是哪一個省份,涉及到涉外婚姻的登記的情況下還是要參考我國的婚姻法來處理的。當然,涉外婚姻想要登記結婚也必須要滿足一定的條件,但是在辦理結婚證的時候,外國人主要是需要持有我國境內的護照,國籍證,而且需要有外交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