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起訴離婚的條件有哪些條件?

離婚2.86W

起訴離婚的條件有哪些條件?

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的,一般會通過簽訂離婚協議書的方式完成,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另一方非要離婚的話,向法院起訴也是解決問題的辦法。當然,起訴離婚是有條件要求的,否則提交了材料法院也不會受理。那麼,起訴離婚的條件有哪些條件?下面我們閲讀下本文。

一、起訴離婚的條件有哪些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人。到法院起訴離婚的原告,必須是夫妻雙方中的一方,其他人無權到法院為別人起訴離婚,無權要求解除他人的婚姻關係。

2、要有明確的被告。有明確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訴時知道要告誰。被告只能是婚姻關係中的另一方。如果認為夫妻之間的感情破裂是由第三者造成的,要追究第三者的法律責任,只能另案處理,另案追究第三者的重婚或者其他法律責任。

3、要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與理由。具體的訴訟請求,是指原告起訴要求被告履行某種義務,通過人民法院的審判解決什麼問題;事實和理由,是指原告的訴訟請求是根據什麼提出來的,有哪些證據能夠證明原告的訴訟請求是合法合理的。要起訴離婚,那麼訴訟請求即為要求離婚,對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孩子應當歸哪一方監護撫養,要有明確的意見。在提出具體意見時,要講明提出這種意見的事實和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是指原告起訴要求解決的問題必須是歸人民法院主管,也就是説,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有權處理原告的訴訟請求

二、起訴離婚的費用是多少?

1、首先,必須的是離婚訴訟費用。

案件受理費只是訴訟費的一種,是起訴時交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

2、其次,除了案件受理費,在訴訟過程中產生的申請費;鑑定費;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等,根據情況要由某一方當事人墊付。

3、律師代理費因人而異,好律師就貴些,一般的就便宜,要看怎麼和律師談。

通過這篇文章,小編講解了起訴離婚的條件有哪些條件等相關知識。起訴離婚屬於民事訴訟,當事人要是夫妻中的一方,並且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而且,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明確,法院具備管轄權。當事人提交訴狀後,要準備好錢繳納訴訟費,聘請律師的話,還會有一筆律師費。

標籤:離婚 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