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離婚對方不想離怎麼辦?
一、想離婚對方不想離怎麼辦
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訴離婚,由法院直接受理。男、女雙方中有一方不同意離婚,那麼只能訴訟離婚,由想離婚的一方起訴至法院通過法律的強制力解除雙方的婚姻關係。當然起訴方需要提交民事起訴狀、提供感情破裂的證據,涉及孩子撫養、財產糾紛的還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加以證明。法院判定雙方感情是否破裂考慮到以下幾點,第一點雙方的感情基礎、結婚時間、婚姻關係存續期內的情感情況及是否分居等情況,第二點是否符合法定離婚的事由,比如另一方有家暴、吸毒、賭博等惡習屢教不改、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的惡習或者有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等。
二、起訴離婚的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於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夫妻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女方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1)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户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幹部證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原告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後,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通知原告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
(1)經調解後雙方願意維持婚姻的,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2)經調解後,被告同意離婚請求的,並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原告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3)經調解後,原告仍堅持要求離婚而被告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因此對方不願意離婚最有效的處理手段是訴訟離婚。如果有孩子的,法院會對孩子的撫養權進行判決,2歲以下的孩子一般是直接判給母親。如果孩子已經年滿10歲的就會徵求孩子的意見。
-
離婚了為何還有結婚證呢
律師解析:結婚證一般不收回。如果是法院進行的離婚,有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或者調解書就行了,結婚證不收回的。從法律意義上,自己手中保留沒上繳,或者沒有沒收的證書是沒有用的。所以,也就沒有收回。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
-
一方不離婚怎麼才能離?
律師解析: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我國法律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
-
家庭暴力的訴訟費用會減免嗎
律師解答:不會。律師解析:家庭暴力的訴訟費用一般不會減免。但屬於社會福利機構和救助管理站,國家規定的優撫、安置對象,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難,正在接受社會救濟,或者家庭生產經營難以為繼的人,申請司法救助的情況下,可以主張減免。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
-
法律工作者能代理離婚訴訟嗎
律師解析:離婚訴訟律師不可以增加代理。離婚案件比較特殊,它直接涉及身份關係,離婚與否,取決於雙方當事人感情是否確已破裂。而感情是微妙複雜的,只有在雙方當事人均出庭的情況下,才便於審判人員對此做出判斷。此外,調解是處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離婚或者不離婚,應由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