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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想離婚對方不離怎麼能快速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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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想離婚對方不離怎麼能快速離婚?

一方想離婚對方不離怎麼能快速離婚?

一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一般只能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通常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訴離婚,被告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被告的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此外,還需要準備起訴狀、結婚證、感情不和的證據清單等材料。法院經過審理髮現雙方之間的感情確實已經破裂的,一般會准予離婚。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如果沒有虐待、遺棄、嚴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

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一般要經過兩次訴訟,即第一次離婚訴訟判決不離後,在判決書生效滿6個月後提起第二次離婚,不滿6個月以同樣理由同一事實提起離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訴訟離婚,法院基本都會判決離婚。如果沒有公告送達等事件的發生,整個過程將經一年的時間。

二、起訴離婚可能需要哪些證據材料?

1、婚後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

2、夫妻關係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分居協議等材料;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雙方家庭之間有過激烈衝突的,提供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材料等。

3、雙方經濟狀況的證明材料。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完税證明,存款人、賬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4、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5、需要經濟補償的,提供財產約定書、一方撫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證詞和錄音材料等。

6、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的證據材料。

綜上所述,很多時候夫妻一方想離婚而對方不同意,這樣就不能到民政局辦離婚登記。強烈離婚一方可以走法律程序,準備好離婚訴訟狀到法院立案。要想法院一次性判離,原告就要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這樣在一審的時候法院就會支持原告的離婚訴求。

標籤:一方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