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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起訴離婚怎麼起訴,法院准予離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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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起訴離婚怎麼起訴?法院准予離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許多夫妻在結婚之後才發現對方並不適合自己,因而想要結束這段婚姻。但此時另一方有可能並不同意,因此,提出離婚的一方可以起訴 至法院,要求法院判決雙方離婚。那麼,去起訴離婚怎麼起訴?法院准予離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本站小編在以下文章中整理了相關知識,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去起訴離婚怎麼起訴?

第一階段:首先向法院申請離婚訴訟,收集有關資料,法院立案。

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法庭調查;

2、法庭辯論;

3、法官主持調解;

4、調解無效、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二、婚姻法中法院准予離婚的法定情形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這裏所指的並非一般的賭博、吸毒行為,而必須是達到已成惡習且屢教不改的地步。本款為例示性規範,除了明確列舉的賭博、吸毒惡習之外,還應包括其他會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惡習,諸如酗酒、嫖娼、賣淫、淫亂等。一方當事人以其配偶有該法定過錯而提出離婚請求,只要調解無效,就應依法予以支持。

起訴離婚的一方應提交自己的身份資料證明、起訴狀以及相關的證明材料給法院,由法院審核過後通過雙方開庭。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一般會先對夫妻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也不會在第一次的訴訟中就判決離婚,不過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的,法院會准予離婚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