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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必須要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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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必須要啥材料?

當婚姻不能繼續時,很多人會選擇離婚。協議離婚難以達成,便會選擇訴訟離婚。那麼,起訴離婚必須要啥材料?只有提供齊全的材料法院才會進行受理。下面小編就對此進行相關資料收集,並對相關問題進行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法院起訴離婚的材料:向法院起訴,應當遞交:

1、起訴書;2、身份證、户口本;3、家庭財產清單;4、結婚證或婚姻狀況證明。

起訴離婚材料的相關知識:

一、必備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係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二、其他材料

(1)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自由戀愛、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再婚、復婚等的證明材料。

(2)婚後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鑑定書;如有賭博、吸毒等惡習或被判處長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機關的處理決定、法院判決等材料。

(3)夫妻關係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分居協議等材料;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雙方家庭之間有過激烈衝突的,提供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材料等。

(4)雙方經濟狀況的證明材料。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完税證明,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6)需要經濟補償的,提供財產約定書、一方撫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證詞和錄音材料等。

(7)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的證據材料。

通過上述資料的收集和整理,起訴離婚的必備資料和其他資料都要提前準備好,避免不必要的麻煩。通過閲讀上述資料,相信您對“起訴離婚必須要啥材料?”這一問題有了全面的瞭解。如果您還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疑問需要諮詢,可以給本站律師留言。

標籤:起訴 材料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