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訴離婚會怎麼判?
一、女方起訴離婚會怎麼判
女方起訴去法院提起訴訟離婚,這種情況適用於一方不同意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根據男女雙方之間的情況來判定的,主要是判定雙方之間是否存在家暴、遺棄、虐待、吸毒、賭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難以治癒的身體缺陷或疾病等情形。
能不能離婚,需要根據男女雙方的具體情況來看,看選擇哪種離婚方式,看你們之間是否存在可以判離婚的情形等。離婚有兩種方式選擇,一種方式是雙方協議離婚,協商好雙方一起去民政局辦理相關離婚手續,這種情況是男女雙方都同意離婚。
二、起訴離婚的前提
起訴離婚需要具備以下前提條件:
1、夫妻雙方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關係。婚姻關係的形式要件是領取結婚證。現實中只舉辦婚禮未領取結婚證的,即便生育有子女的,也不存在婚姻關係,就不需要離婚。
2、女方未處於於孕育期。在女方懷孕期間、生育後一年內或者流產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這裏指的是起訴離婚,且原告限定為男方。協議離婚、女方起訴離婚的,不受限制。
三、起訴離婚程序
1、選擇受理法院
原則上,起訴離婚應當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住所地一般指户籍所在地,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經常居住地為準。如果被告外出滿一年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果夫妻雙方都外出滿一年的,則在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2、做起訴前的準備
選好了受理法院,就要做起訴離婚前的準備。主要是準備以下書面材料:民事起訴狀(即離婚起訴書)、原告身份證明(户口簿、身份證)、子女身份證明(出生證明、户口簿、身份證)、婚姻關係證明(結婚證、婚姻證明、户口簿)。
起訴離婚需要證明感情破裂,感情破裂需要有一定的表現形式。比如家暴,可以提供報警記錄、受傷照片、證人證言、就醫記錄等等。比如婚外情,可以提供出軌保證書、重婚罪判決、行政處罰決定等等。
如果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需要提供財產證明(房產證、機動車登記證、銀行存款證明、公司工商登記信息等等)。為了避免一方提起離婚訴訟後,另一方轉移財產,可以在起訴之前,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或者在起訴後申請訴訟財產保全。
一旦做好了起訴離婚的準備,就不要高調宣佈,避免另一方採取應對措施,導致無法達到離婚目的,或無法分得財產,或事實上得不到子女撫養權。
3、向法院遞交起訴離婚的材料
起訴離婚可以有兩種具體方式,第一種是到受理該案件的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立案窗口遞交材料,第二種是通過人民法院的網上系統立案,筆者所在的鄭州地區各個法院已經基本具備網上立案條件,這對於律師立案來説確實方便了許多。當事人沒有委託律師,自己親自立案的,建議還是到人民法院立案窗口遞交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可以當場修改。
材料通過審核後,法院會開出訴訟費(詳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通知)交費票據,指導當事人到指定銀行、本院繳費窗口或者通過網上交費,交完費後將繳費憑證送至立案窗口或者交給承辦法官,才算正式立案,交費期限為7日,過期未交的,視為自動撤訴。
4、開庭前的程序
立完案後,案件會被分配給相關領域的承辦法官。承辦法官會在某一時間通知雙方開庭時間,或者調解時間,先通知被告後通知原告。
原告應當利用好開庭前的這段時間,可以做以下工作:繼續收集感情破裂、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債務、適合撫養子女、為家庭付出較多等等方面的證據。打官司就是打證據,沒有證據可以創造(收集)證據。
此外,如果人民法院將訴訟情況通知被告後,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調解,很多案件都是在這一階段解決掉的,沒必要非得讓法院判決。
5、開庭
原告按照傳票確定的時間按時到庭參加庭審。行業內曾經流傳這樣一個段子:一男的向法院起訴離婚,開庭當日,法官左等右等,男方(原告)就是不到,遂給男方打電話,男方理直氣壯回答“結婚這幾年,每次都是她遲到,今天我也遲到一次,讓她好好等我”,法官答“根據法律規定,原告無正當理由未到庭的,視為撤訴”。男方開始火急火燎往法院趕……。對於離婚訴訟,原則上要求夫妻雙方親自到場。對於開庭的程序,筆者不作過多介紹。
6、開完庭後的工作
開完庭後,就要耐心等待法院的判決。在這段時間內,雙方仍然可以自由協商、調解。自願和好不離婚的,可以撤訴;對離婚涉及的各個方面協商一致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製作民事調解書。
7、拿到判決書後的工作
對於離婚訴訟,民事判決書無非分為兩種:一、判決不準予離婚;二、判決離婚,並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承擔等進行判決。上訴期限為15日,對判決內容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具體方式為向作出判決的人民法院遞交民事上訴狀。如判決離婚的,必須等15日的上訴期滿之後,才算離婚。如判決不準予離婚的,且沒有上訴的,原告可以在六個月之後再次起訴。原則下一次判決離婚的概率比上一次要大。
離婚的前提是已經有合法和有效的婚姻關係,如果沒有領結婚證只是舉辦了婚禮,生了孩子,沒有結婚證也不能離婚。而女方在懷孕或者是哺乳期間,南方是不能提出離婚的。但是如果此時是女方想要離婚,就不受該條件的限制。
-
雙方同意離婚能夠一次起訴就能離嗎
律師解答:視情況而定。律師解析:視情況而定。1、如果經法院審理,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且經法院調解無效的,可以判決離婚。2、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3、法院經過調解,調解無效的,准許夫妻雙方離婚。法律依據:《民法典...
-
單方面向法院起訴離婚的程序有什麼?
律師解析:單方面向法院起訴離婚的程序如下:一、起訴。原告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法院對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不受理的告訴不予受理的理由。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二、...
-
夫妻離婚冷靜期可以分居嗎?
律師解析:離婚冷靜期期間可以分居,我國民法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法律...
-
夫妻共同債務離婚的解決方式
律師解析:共同債務的解決方式:由夫妻共同償還。如果資不抵債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解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無法就債務清償等相關問題達成協商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