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男方起訴離婚女方不同意會判離嗎
一、一般男方起訴離婚女方不同意會判離嗎?
男方起訴離婚女方不同意,如果二人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法院會判決離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二、檢察院起訴的流程有哪些?
1、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流程
根據《刑事訴訟法》《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的相關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流程大致如下:
(1)審查受理偵查機關移送的審查起訴的案件
(2)如果證據或其他材料不足的要求補充材料或者補充偵查
(3)對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二百四十四條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七日內進行審查。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進行審查的期限,計入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限。
審查的案件,根據不同情形作出提起公訴或不起訴的決定
2、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後處理案件的流程
一般的刑事訴訟過程,是案件經過公安機關偵查後,認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由公安機關將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審查是否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律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的時候,主要應當查明犯罪事實、情節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有無遺漏罪行,是否有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等。
人民檢察院經過審查案件後,可能就有兩種結果,一是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符合起訴條件,決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二是認為不具備起訴條件,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不具備起訴條件的諸多因素中,其中有一種情況就是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遺漏與定罪量刑有關的重要情節,需要補充偵查。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根據法律規定,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是有期限限制的,即公安機關接到人民檢察院退回補充偵查的案卷材料後,應當在一個月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3、案件到檢察院後起訴的期限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八條: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第一百四十條第三款: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以上就是對男方起訴離婚女方不同意會判離嗎的相關解釋。檢察院對於案件進行起訴的步驟有檢察院審查並且受理該打架毀壞財物案件的案件,然後對證據不足或者相關材料不足的案件進行補充偵查和完善。最後根據案件的情況,決定是否要進行起訴。
-
協議離婚的程序該怎麼走
律師解析:協議離婚程序如下:當事人訂立書面離婚協議;雙方攜帶結婚證、身份證、户口本以及離婚協議書去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經過三十天冷靜期,當事人即可申請發給離婚證。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
-
家庭暴力的訴訟費用會減免嗎
律師解答:不會。律師解析:家庭暴力的訴訟費用一般不會減免。但屬於社會福利機構和救助管理站,國家規定的優撫、安置對象,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難,正在接受社會救濟,或者家庭生產經營難以為繼的人,申請司法救助的情況下,可以主張減免。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
-
辦理離婚在哪辦
律師解析: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
-
離婚有孩子怎麼辦理
律師解析:如果雙方就離婚、孩子撫養、財產與債務處理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後,可以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記離婚。無法協議離婚的,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達到這一標準的,會判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