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上海離婚訴訟中有哪些認識誤區?

離婚4.5K

上海離婚訴訟中有哪些認識誤區?

離婚證">離婚證         起訴離婚程序">起訴離婚程序          離婚起訴書">離婚起訴書        協議離婚">協議離婚       離婚損害賠償">離婚損害賠償         離婚訴訟">離婚訴訟

隨着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們思想越來越開放。很多家庭出現矛盾之後,婚姻出現問題之後選擇離婚。離婚的案件越來越普遍。但人們並不是完全瞭解離婚條理,對其部分法則還處於模糊狀態。今天,小編將對上海離婚訴訟中的認識誤區進行簡要解讀。

1、“分居二年即可自行離婚”。

這種認識沒有法律根據。因為離婚是配偶雙方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的民事法律行為,只能到民政部門協議離婚或到法院訴訟離婚,此外沒有其他途徑。同時,民政部門和法院認定離婚的法定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這要從夫妻雙方的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有無和好可能等諸方面綜合認定,是否分居只是其中的一個參考因素。

2、“先提出離婚會吃虧”。

夫妻雙方在案件中地位平等,離婚時,法院首先會分清當事人的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個人財產歸各自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先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和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進行處理。因此,先起訴不等於一定能判離,更不等於原告必須在財產分割方面作出讓步,二者沒有必然聯繫。

3、“沒和家人商量,法院不能判離婚”。

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是的一項基本原則,解決的是夫妻雙方而非其父母、近親屬之間的糾紛。因此,法院對不涉及精神病人的離婚案件,雖然依法慎重審理,但一般不會主動徵求當事人雙方父母、近親屬的意見,更不會以雙方父母、近親屬的意見決定最後的結果。

4、“只要沒判離,就有權接妻子回家”。

在離婚訴訟中,有的男方當事人認為,只要法院還沒判決離婚,自己作為丈夫就有權把妻子接回家。應當説這種試圖重歸於好的想法是積極的,但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丈夫必須經過妻子的同意才能接其回家。如果強行“搶”妻子回家,不僅難以使妻子回心轉意,雙方難以重歸於好,而且同時構成了妨害訴訟的違法行為,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5、“判離就可以和子女一刀兩斷”。

有的當事人認為,只要法院把子女判歸對方撫養,自己就不需再向子女盡義務,就是和子女斷絕關係了。這種想法不僅違背了起碼的家庭道德,同時還違反了法律規定。因為婚姻法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會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誰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要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如出現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生活或子女患病、上學等新的情況,子女有權要求父母增加撫育費。如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病、傷殘等無力繼續撫養,或有虐待子女等行為,另一方還有權主張變更子女歸自己撫養。拒絕按法律文書撫養子女的一方會被法院處以拘留或罰款,情節嚴重的還能構成遺棄罪。所以,離婚後父母仍然必須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

6、“既然離婚,見面禮就應該返還”。

有些地方有結婚前男方送給女方見面禮的風俗習慣,離婚後,有些男方當事人就認為送見面禮的目的在於和女方結婚,既然很快又離婚,見面禮就失去實際意義而理應返還給男方。法院在審理時,對女方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如果雙方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男方生活困難,會判決女方酌情返還給男方財產。法院對女方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取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則按贈與處理。而法律規定贈與一經成立,贈與人不得要求返還,因此離婚案件的見面禮一般都是不會返還的。

7、“假離婚可逃避債務”。

有些家庭對外欠了鉅額債務,夫妻自作聰明地商量辦理假,約定財產和債權歸一方所有,債務由另一方負責償還,以為這樣就可以逃避不還債了,但這在法律上卻行不通。如果債權人將夫妻二人起訴到法院,佔有財產的一方以離婚約定為由拒絕還債,另一方同意還債卻無履行能力,法院查明上述事實後,會認定雙方離婚的真正目的是要逃避夫妻共同債務,屬於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違法行為,該約定無效,法院有權責令或強制這對離婚夫妻對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因此,假離婚並不能逃避債務。

通過數據的收集和整理,以上就是小編對上海離婚訴訟中的認識誤區進行簡要解讀。如果在上海您遇到相類似的問題,一定要仔細看清楚,不要進入認識誤區。不然會給自己帶來更多的麻煩。希望上述回答能夠幫您認清誤區。如您還有進一步疑問,可以諮詢本站律師。

標籤:離婚 上海 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