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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訴離婚能起訴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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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訴離婚能起訴幾次?

一般來説,在夫妻生活中,相對於女方而言,男方出現出軌的情況比較多。大部分女性都無法接受丈夫出軌找小三,於是向法院提出離婚,並要求男方支付精神損失賠償。作為民事訴訟,法院受理後,會判斷採取何種程序展開審理。那麼,女方起訴離婚能起訴幾次?我們通過本文了解下。

一、女方起訴離婚能起訴幾次?

只要感情確已破裂,法院就可以判決離婚。具體需要幾次,要視具體的案情確定。一般情況下大多需要兩次。沒有特殊情形的,一般離婚訴訟要經過兩次才能判。法律規定的離婚是要看感情是否破裂,但實踐中,有的案子沒有這方面的證據,一次一般不判決離婚,第二次再起訴,判決離的可能性較大。但也不是絕對的,有的可能要幾次才能判決離婚,具體可委託專業律師介入處理。

所以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一般要經過兩次訴訟,即第一次離婚訴訟判決不離後,在判決書生效滿6個月後提起第二次離婚,不滿6個月以同樣理由同一事實提起離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訴訟離婚,法院基本都會判決離婚。如果沒有公告送達等事件的發生,整個過程將經一年的時間。

二、哪些情況下可以判定夫妻感情破裂?

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綜上所述,起訴離婚沒有次數要求,法院駁回後,女方依然可以繼續上訴。至於女方起訴離婚能起訴幾次,並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一般來説,在司法實踐中,女方起訴需要兩次,第一次起訴法院往往不判離。等再起訴的話,沒有特殊情況法院會支持女方訴訟請求的。

標籤:起訴 女方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