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離婚的起訴階段有哪些要注意的

離婚2.96W

離婚的起訴階段有哪些要注意的

實踐中,要是夫妻需要通過訴訟方式才能最終解除婚姻關係的話,意味着就要開始打離婚官司了,此時每一個階段都是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麼在離婚的起訴階段,對於當事人來講,應該注意哪些比較好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話,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離婚的起訴階段有哪些要注意的

訴訟離婚的程序可分為起訴、審理、判決三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問題:

起訴階段需注意的問題有:

1、訴訟主體資格問題。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個人,即必須是夫妻中的其中一方。被告必須明確,即必須是夫妻中的另一方。

2、訴訟時效問題。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在六個月內,原告不可以再起訴離婚。除此以外,當事人可在任何時間起訴離婚。

3、法院管轄問題。當事人必須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離婚,離婚訴訟,原則上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但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由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原告住所地法院或原告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

4、提交的材料問題。訴訟離婚,原告需提供起訴狀、婚姻關係證明、身份證、財產清單、證據等材料。

二、離婚審理階段要注意什麼

審理階段需注意的問題有:

1、親自到庭應訴。離婚案件,除當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由其法定代理人出庭外,必須當事人親自出庭。原告若不出庭,會按撤訴處理;被告若不出庭,會缺席審理。

2、證明自己的主張。原告必須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已破裂確無和好可能,被告必須提供證據證明夫妻感情並未破裂。

3、調解程序。調解是訴訟離婚的必經程序。

4、第一次訴訟離婚,法院一般都不會判決離婚。

綜上,訴訟離婚的階段主要包括三方面,即起訴、審理、判決。而在不同的階段裏面,作為當事人都有一些需要自己注意的地方,否則最後的判決結果就有可能對自己不利。關於離婚的起訴階段和審理階段有哪些要注意的,這方面的內容小編已經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標籤:離婚 起訴 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