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起訴離婚有什麼要求,對方犯罪能否起訴離婚

離婚8.54K

起訴離婚有什麼要求 對方犯罪能否起訴離婚

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起訴離婚,這都是有一定要求的,從這點上來看,夫妻離婚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如果沒有達到規定的要求,那此時自然是不能離婚成功。那大家知道一般起訴離婚有什麼要求嗎?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起訴離婚有什麼要求

起訴離婚需要由法官做出離婚判決,此時必須要有滿足法律規定的條件才行。那起訴離婚的判離條件都有哪些嗎?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對方犯罪能否起訴離婚

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一方因犯罪行為被監禁的,另一方若想離婚解除婚姻關係,可以先向對方提出,協商不成向法院起訴。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三)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最高法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條之規定:“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轄。”

通過以上的論述可知,一方因犯罪行為被監禁的,另一方是可以提出離婚請求的,其既可以通過協商的途徑解除婚姻關係,也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

在起訴離婚當中,法律規定必須要先經過調解才行,因此實踐中夫妻最終也有可能是被調解離婚的。當然,如果是因為一方具有法定的過錯行為從而導致夫妻離婚,這樣的情況下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過錯方做出相應的賠償。

標籤:起訴 離婚 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