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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結婚手續時是否可以一個人去

結婚1.67W

辦理結婚手續時不能一個人去。協議離婚的雙方要就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好,然後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經過三十天冷靜期,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解除婚姻關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辦理結婚手續時是否可以一個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