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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的結婚登記需要準備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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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顧名思義,就是再次結婚,也就是説,我們經常説第二次婚姻,隨着離婚率的增加,再婚的現象也可能更多,許多離婚的人希望通過再婚來改善他們的家庭,適合的人重新組合家庭。換句話説,再婚的概念意味着已婚人士在離婚後再次結婚,我們稱之為再婚。但不是一個人再婚,雙方都是再婚。如果你和你的配偶都已婚並離婚,那麼你們兩人的第二次婚姻都屬於再婚,如果你結過婚再離婚,你的配偶沒有結過婚,那麼你們的婚姻對你來説是再婚。對於你的配偶來説,這段婚姻是你配偶的第一次婚姻。

再婚的結婚登記需要準備什麼

再婚是合法婚姻。如果你再婚,你仍然需要像在第一次婚姻時那樣在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您和您的配偶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登記所需的材料包括:

(1)雙方的户口,如果您沒有户籍證明,户口證明也可以;

(2)如果雙方的身份證遺失或正在處理中,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記處申請臨時身份證;

(3)再婚方需要攜帶自己的離婚證。如果雙方都屬於再婚,雙方必須攜帶雙方的離婚證。因此,離婚後應保留離婚證明。

(4)雙方都需要有一份關於你的婚姻狀況的有效證明書,這需要向村委會、居委會或你工作的單位開具有效證明。

(5)婚前檢查證明,如果您申請結婚,您需要提交婚前檢查證明。如果您再婚,則無需再次檢查。婚姻登記機關在審查後,符合婚姻條件會立即幫助您登記結婚並取消離婚證。

標籤:結婚登記 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