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家事糾紛

無性婚姻有規定可以離婚嗎?

一、《民法典》無性婚姻有規定可以離婚

無性婚姻有規定可以離婚嗎?

《民法典》中雖然沒有明確規定無性生活的婚姻可以判決離婚,但早在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對舊法所做的相關司法解釋中規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這種情況可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離婚當事人對自己提起的訴訟主張必須向法院提交合法的證據。無性婚姻的取證非常難,一般來説可以考慮從這麼幾個角度入手,取得證明對方有生理缺陷的證據,比如醫療機構的就診記錄,同時要證明就診有一定時間段,難以治癒。因為涉及當事人隱私,所以取證異常艱難。

二、無性婚姻的訴訟應該注意以下問題:

1、注意收集無性婚姻的有關證據。夫妻一方有生理上或精神上的疾病導致不能發生性行為的,首先應當積極治療。在治療無效的情形下另一方應保存好相關治療病歷。以防訴訟中發生舉證困難。如果沒有相關證據證實,在對方否認沒有夫妻生活的情形時,負責舉證一方將很難得到有力的證據。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負有舉證責任的一方將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

2、無性婚姻訴訟涉及到當事人的個人隱私。無性婚姻訴訟一般會涉及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患有不能發生性行為的生理疾病或精神疾病,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和第三人有不正常的男女關係, 及一些當事人有同性戀等個人絕密隱私。如公開審理勢必會將這些隱私公之於眾。建議當事人及其授權的代理律師在開庭審理前申請不公開如審理。

3、《民法典》規定夫妻之間互相享有配偶權,配偶權的核心是性權利,這種權利義務的實現需要雙方同時履行和協調配合,而且配合雙方既是權利主體,又是義務主體,缺一不可。配偶權派生的同居權是婚後男女一方都享有與對方以配偶身份共同生活於同一住所的權利,另一方有與對方同居的義務,包括夫妻間的性生活、共同寢食和相互扶助等權利。

一方要求離婚的,可到民政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無性婚姻不是離婚的理由,無性生活,首先應當積極治療,而不是用來離婚的藉口。婚姻是神聖的,夫妻間的生活應該相互扶助。

標籤:無性婚姻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