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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證明分居時間,需要哪些證據

如何證明分居時間?需要哪些證據?

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如果雙方分居時間達到了兩年的話,在離婚訴訟中就可以以此判決離婚。但是我們都知道在訴訟中都是講究證據的,對於分居的時間要如何證明達到了兩年呢?小編為您整理了如何證明分居時間的相關知識,請閲讀下文。

一、如何證明分居時間

夫妻在提起離婚訴訟時,必須提出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否則法院就不會採納該主張。在分居離婚案件中,怎麼證明分居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夫妻只有提出證據證明確實存在分居,法院才會承認有分居事實。如果夫妻只是聲稱已經分居,但卻拿不出任何證據來,法院就不會認定分居事實的存在。實踐中,以下證據可以用來證明分居:

1、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註欄裏註明“分居”,並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於夫妻分居時間;

2、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3、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4、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

5、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為證人往往和為其作證的一方有利害關係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為法院採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

二、什麼情況才算分居

1、分居要具備——感情不和、分開居住、不履行夫妻間義務

目前法院認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雙方分開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包括性生活等)。雖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為其他原因。工作地點原因,或其他客觀原因的,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分居。比如,一個工作在北京,一個工作在上海,現一方提出離婚,提出已分居了兩年,因為有工作地點的因素,法院很難認定構成婚姻法上的分居。

2、夫妻常年異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

許多人不理解如果夫妻常年異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當然不一定算法律上的同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義務為標誌。

3、同居不履行義務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

如果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張牀睡,但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間相互的義務,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這種情況下法官在開庭時開庭時難以認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認分牀睡,另一方不好舉證證明分牀事實或沒有性生活事實,因此不認定為分居。

三、分居離婚怎麼辦理

1、雙方協商一致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登記即可,如協商不成,可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

2、房產屬於對方的個人財產,孩子一般交由利於其成長的一方撫養,如其未滿兩週歲,一般交由母親撫養。

訴訟離婚的過程中,分居時間達到兩年就可以認定為夫妻感情破裂,但是在訴訟中如何證明分居時間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小編在上文中為您蒐集證據提出了幾點建議,為了保證您順利的蒐集分居證據,您最好是委託專業的律師幫助您進行離婚訴訟。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鐵嶺律師。

標籤:證據 分居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