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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沒有證據要怎麼證明?

一、 家暴沒有證據要怎麼證明?

家暴沒有證據要怎麼證明?

1、如果家庭暴力發生的,但是又沒有證據,施暴者又不承認的話,可以先選擇報警。警方的記錄可以成為家庭暴力有力的證據,同時警方可以提供安全保護。

2、受害人可以去醫院進行傷害鑑定,鑑定的結果也可以作為證據使用,醫院的病歷記錄或者是照片等等,相關材料都要保存好。

3、如果現在確實沒有證據的話,以後需要多留意,儘量保存證據。行為人相關的錄音或者是施暴方作出的保證書都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4、鄰居的證言也可以作為證人證言使用。

二、家庭暴力的責任

家庭暴力是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家庭暴力是一種侵犯人權、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實施這種行為的人依法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民事責任。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2.行政法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3.刑事責任。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實施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家暴的具體認定標準以及相關情況的處理,對於相關事項的辦理,應當嚴格基於實際的家暴造成的傷害後果來進行處理,特別是達到了犯罪行為的,還需要根據不同的罪名來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責任。

標籤:證據 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