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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協議書需要公證嗎?

一、分家協議書需要公證嗎?

分家協議書需要公證嗎?

分家協議書並不需要公證,在現實生活中,兒女成家後,為了避免家庭矛盾,父母會跟兒女“分家”。分家便需要簽訂分家協議書。協議書歸根到底是一種民事合同,不需要公證,公證只是能加強其法律效力。該協議就自全體協議人簽字時起效。

公證不是民事協議“生效”的必要條件,只是公證後可以使民事協議的效力更強,經過公證後的協議,將來有糾紛到法院時,法院一般會直接採納為證據,不用再質證,除非有相反證據證明公證錯誤。

分家析產協議雖然自當事人簽字時起就可以生效,但如果分家析產協議中涉及到的家產屬不動產或準不動產比如房產、土地、車輛等的,還應當經過產權過户、變更登記後才發生物權變動的效力,如果在分家協議生效後不及時做過户登記,雖然協議生效,但產權不變,原財產所有人(一般是家裏的父母)將來反悔不願再分的,房產等可能仍然歸父母所有,分家協議中確定分到的人有可能拿不到房產。

二、公證程序:

1、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公證申請

2、填寫公證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①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②申請公證的文書;

③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係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

④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3、公證部門受理、並進行資料審查

4、承辦公證員擬製公證書,出具公證書

5、送達公證書並簽字

三、當事人要準備如下幾種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户口簿,已婚的還要帶上。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權;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

兒女在成年或者是成家之後,可能會想要搬出去住,此時若是家裏還有其他的兄弟姐妹的,留需要擬定分家協議,處理一些財產糾紛的問題,一般來説,為了使得協議更加的具有司法效力,日後不再產生糾紛,協議擬定之後是會進行公證的。